中经记者郝亚娟夏欣上海、北京报道
近日,住建部发布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,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扩宽了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,支持自住住房装修、物业费提取等;扩大了缴存覆盖面,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;强化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层级的业务协同,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等。
今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提出房地产领域“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”。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注意到,全国多地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。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,截至6月6日,全国各地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超250条,是政策优化频次最多的方向,主要涉及提高贷款额度、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、优化异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方面。
浙商证券研报指出,《条例》将装修、物业费等纳入提取范围,并打通“租房提取不影响贷款”的政策堵点,本质上是在不改变缴存总量的前提下,通过提升资金流通效率来释放潜在购买力。对于住房市场而言,这相当于在不增加居民负债的前提下,将一部分长期沉淀的储蓄转化为即期消费,其对需求端的支撑是真实的,这会加速市场筑底。
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
根据住建部此前披露的数据,截至2024年年末,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约为10.9万亿元,但提取人数仅占实缴人数的46.1%,超过半数缴存人未发生提取行为。
受访专家指出,《条例》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,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居民住房、租房需求。
中指研究院指出,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本次《条例》修订的重点之一,提取情形从6项增至9项,新增加3项提取情形,明确了自住住房装修、自住住房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,同时增加“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”作为《条例》新增的“兜底条款”,能够更大地提升提取的灵活性和拓展性,预计未来将支持更多消费场景提取公积金,各地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当地市场情况,落地更为符合当地居民需求的住房消费提取情形。另外,房租提取方面在本次修订稿中的表述也有所调整,从“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”到“支付房租”,表述更为简化,提取条件更为宽松,便于居民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,更好地支持租房群体。
相关统计显示,2026年以来,超180地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,其中超130地扩大提取可使用范围,如支付物业费、住房装修、购房税费、购买车位、用于城市更新等方向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,支持租房,是近年来发展住房租赁消费方面的重要金融举措,也与当前“租购并举”的住房制度深度契合。它标志着住房消费的金融支持,已从过去的“只重购房”,拓展为“购房与租房并重”。此外,政策还提出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物业费。过去,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主要集中在住房交易环节,而对于居民实际居住环节、购房之后的后端支持,则长期存在空白。近两年,关于物业费提取的政策已逐步落地,显示出制度正加快补齐短板。
综合来看,严跃进总结道,本次公积金使用范围的调整,体现出两个明确方向:一是从“购”到“租”,实现租购两端并轨、共同发力;二是从传统购房端,向“购房前—购房中—购房后”全生命周期延伸,提供系统性支持。
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
《条例》明确“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能力建设,强化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层级的业务协同,推动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”。
严跃进指出,所谓“互认互贷”,本质上是通过数字化的手段,将各地公积金资源打通,实现跨区域的购房支持和其他住房消费场景的提取需求。这一政策顺应了当前城市群、都市圈的发展趋势,也为不同地区之间的住房消费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。
“从各地的实践来看,这方面的政策已经日趋成熟。”严跃进表示,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代表,许多区域已经实现了公积金跨城通办。过去,如果一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,政策不打通,想要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是非常困难的。而现在,越来越多的城市实现了公积金互认互贷,资金可以跨区域流动,更好地支持居民购房。
中指研究院指出,《条例》强调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数字化能力建设,强化协同,将为推动各地区公积金缴存互认互贷奠定更坚实基础,将为缴存人异地使用公积金提供更大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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